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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承诺 |
一、所有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标准和服务程序。
二、县以上营业场所实行无周休日制度。
三、不断提高城市地区安全可靠优质供电水平:
1、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.89%。
2、城市地区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%。
四、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安全可靠优质供电水平
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电压合格率,经省公司核定后,由各地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。
五、停电通知
供电设备计划检修需停电时,实行与大客户及重要客户协商制,在7天前向社会公告停电线路、区域、停电起止时间,重要客户通知到户。按时送电率达95%以上。
六、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
故障抢修人员接到报修电话后到达现场的时限:市区范围内少于45分钟;农村少于90分钟;特殊边远山区少于2小时。
七、用电报装服务
零散居民一户一表报装从受理申请到装表接电时间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其他客户在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。有工程的高、低压用电,按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时间送电。(客户延误时间除外)。
八、柜台服务
居民客户收费业务办理时间每件不超过5分钟;客户办理用电业务的等候时间不超过20分钟。
九、抢修、投诉、查询服务
1、省公司供电服务投诉举报电话为:0591—7023388
2、各地市统一供电服务电话96996(95598),提供24小时电力报装报修、咨询查询、投诉举报服务。服务电话应在铃响5声内摘机通话。
3、接到客户书面查询电费账目后,应在7个工作日内用书面回复客户。
十、受客户委托由供电企业购置设备、材料及安装、施工的,凡投运后一年内发现质量问题的,由供电企业受托部门负责免费维修,不能维修的给予更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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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泉州电力“双满意”工程主要内容 |
为真正实现“客户满意、政府放心”的企业价值观,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让客户用得上电、用得起电、用得好电,确定泉州电力
“双满意”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:
1、加快“两网”改造,提高供电质量
2、实施一户一表,实现服务到户
3、重组业务流程,提供优质服务
4、创新服务手段,提升服务水平。
5、公开电网调度信息,做好“三公”调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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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承 诺
是 银 践 诺 是 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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